1927年 蒋介石建立南京国民政府
历史时间:1927年4月18日

  1927年4月14日,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蒋介石丶胡汉民丶吴稚晖丶李石曾丶张静江丶邓泽如丶陈果夫等在南京举行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议,并致电武汉:15日开四中全会。由于武汉方面执监委员未到.改为谈话会。

  谈话会通过取消武汉国民党中央党部,成立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建都南京,成立国民政府;取消武汉国民政府;取消跨党分子党籍等决议。

  16日,蒋介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委员会与军事委员会联席会议。推选谭延恺为政治委员会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17日,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加派萧佛成丶蔡元培丶李石曾丶邓泽如丶何应钦丶白崇禧丶陈可钰丶陈铭枢丶贺耀组9人为政治会议委员;复推选胡汉民为中央政治会议主席。

  18日,南京国民政府在南京举行成立典礼。蔡元培代表国民党中央党部授印,胡汉民代表国民政府受樱请在武汉的原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及原代理主席谭延恺来南京行使职权。成立典礼上举行了阅兵式。当日,发表《告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文》,要求“武装同志亦各以至诚为党国努力,受吴(稚晖)丶蒋(介石)两同志之指导”。

  接着发表《国民政府宣言》,声称:“在此国民革命急速进展与民众热烈盼望国民革命完成之时期中,政府谨遵总理遗志,接受多数同志之主张,依据中央政治会议决议,于四月十八日在南京开始办公。南京地位在党务上丶政治上丶军事上丶地理上均较武汉重要,定都以后,本政府所负领导国民革命与建设民国之责任愈益重大。”

  并宣布“国民革命之方略”四条:“一曰使革命军愈与人民密切的结合;二曰造成廉洁之政府;三曰提倡保护国内之实业;四曰保障农工团体之利益并扶助其发展。”

  26日,南京国民政府发出通电宣布:“所有汉口联席会议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产生之机关所发命令,一律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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