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成员合影。右起:宋庆龄丶杨杏佛丶黎沛华丶林语堂丶胡愈之
1932年12月17日,宋庆龄丶蔡元培,杨杏佛丶黎照寰丶林语堂等人在上海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会设在上海,北平丶上海等设有分会。其最高权力机关是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会由宋庆龄丶蔡元培丶杨杏佛丶林语堂丶伊罗生丶邹韬奋丶胡愈之等7人组成,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事。
同盟发表宣言说:同盟的目的,(1)为国内政治犯之释放与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杀戮之废除而奋斗;(2)予国内政治犯以法律及其他之援助,并调查监狱状况,刊布关于政府压迫民权之事实,以唤起社会之公意;(3)协助为结社集会自由丶言论自由丶出版自由诸民权努力之一切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