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 国共达成东北停战协议
历史时间:1946年3月27日

  1946年3月27日,周恩来丶张治中丶吉伦军事三人小组签订《调处东北停战的协议》。

  1946年1月10日停战令发布时,国民政府代表坚持东北不在停战范围之内。政协会议结束后,国民政府在美国特使马歇尔和美国海军帮助下,大量运兵前往东北,扩大东北内阁。这次,经中共及全国人民的努力,国民政府勉强同意东北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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