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的西藏农牧学院一角
1978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和增设五十五所高校。
国务院批准恢复和增设广西轻工业学院丶锦州工学院丶北京化纤工学院丶江汉石油学院丶沈阳航空工业学院丶南昌航空工业学院丶郑州粮食学院丶湖北轻工业学院丶湘潭煤炭学院丶西安工业学院丶西安地质学院丶安徽农机学院丶抚州地质学院丶山东建筑工程学院丶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丶成都气象学院丶宝鸡师范学院丶汉中师范学院丶上海师范学院丶延边农学院丶西藏农牧学院丶青海畜牧兽医学院丶莱阳农学院丶长春中医学院丶延边医学院丶天津中医学院丶甘肃中医学院丶四川财经学院丶陕西财经学院丶上海体育学院及荆州师范专科学校丶黔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丶郑州航空管理专科学校等一批本科专科学校,共55所高等学校。